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廉江中学教学仪器使用制度            【字体:
廉江中学教学仪器使用制度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6-3-30    
一、各任课教师需做演示实验,要提前两天将实验通知单交给实验教师,仪器使用前双方协同检查调试,用毕及时交回。教师使用仪器如有损坏,一律填写《廉江中学实验(演示、分组)情况登记表》,如属贵重或精密仪器,应写专题报告请示领导处理,处理结果要报市仪器站备案。

    二、任课教师组织学生分组实验,要提前三天将实验通知单交给实验教师,并共同商定实验方案。实验完毕双方要认真清点仪器,如有损坏要如实填写《廉江中学实验仪器遗失、报废、损坏登记表》。

    三、安全使用仪器设备,杜绝盲目操作,确保师生安全。

    四、学生在实验中丢失和非正常损坏仪器,任课教师要负责追查责任,责成当事人负责赔偿。

    五、教师使用仪器,必须熟知仪器的构造原理,了解使用注意事项,严禁盲目操作或随意拆卸。

    六、药品的领取、使用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。剧毒药品领用时,要详细记录,如有剩余要及时收回,废液要妥善处理。

    七、因管理不善造成仪器设备丢失、损坏,要追究管理人员与使用者的责任,严肃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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